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超速行驶在20%至50%之间的法律后果1.驾驶校车、中型或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若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将被判处记12分的处罚。2.而对于驾驶校车、中型或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其他道路上行驶,如果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则会被判处记6分的处罚。
超速百分之二十是否涵盖20%超速指的是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了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二十,换句话说,这意味着超出了二十这个界限,而并非包含在二十以内。在此基础上,仅当速度高出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二十才能被视为超速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要是违反交通法规并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那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是逃逸了或者有恶劣行为,那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要是超速达到150%,那就是严重违法了,具体的判罚还要看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超速扣分标准(1)、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3)、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