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合法框架下,未婚生育并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因此,无论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他们所享有的权益以及承担的责任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任何个人或团体均无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犯。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通过双方的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而对于不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幼童,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由母亲来担任监护人并负责抚养照顾。
无论是婚内生育还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通常情况下会被判给母亲照顾和抚养。若男方日后试图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孩子的监护权,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孩子在目前状况下由女方照看是有害于其身心发展的。倘若无法提供确实证据,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大概率将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
未婚生育的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会因为父母没有结婚就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抚养权争议方面,通常会由法院进行裁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利益,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对于未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同样适用这些原则。
1、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一方当事人可向起诉法院,请求法院判决。2、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抚养、受教育的权利,该权利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危害和歧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定,考虑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及女方无过失方利益。生育子女数目通常不影响财产分割,除非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或继承等特殊情况。即使无子女,合法婚姻状态下的夫妻离婚,共同财产仍可依法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