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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怎样保证房子的产权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如被判定卷入了侵权行为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无法承担这笔费用,那么这并非犯罪或者违法行为,而是一种合理的状况,所以并不需要去蹲监狱。但是,假如当事人具备支付判决书定金额的能力或部分能力,然而却拒绝如此做的话,就会涉及到犯法,可能因此面临着被送往监狱服刑的后果。关于第二个问题,当面对民事判决书仍未被完全执行时,法院有权对当事人的房产进行强制性的执行。这其中甚至包括了唯一一套住房,只要该房产符合法院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法院就拥有依法拍卖这套房产以筹集款项用于赔偿受害者损失的权利。然而,若该房产面积狭小,仅仅符合家庭生活基本需求的话,法院则不会采取拍卖措施;相反的,倘若房产面积较大,那么法院将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拍卖,来实现赔偿责任的有效支付。在此情况下,法院还可以提供一些选择方案,比如转变为一套小型房产,或者给予当事人五至八年的租金作为他们的合法住所。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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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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