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开发商未按约交房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追究责任。经催告三个月仍不交房且无合理解释,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讨损失。若在催告期内交房,购房者无权解约,但可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损失。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在处理房地产开发商违约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多种形式的法律责任,例如恢复原状、弥补过错或支付相应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所赔偿的损失金额必须等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实际损失,这其中还应包含了当事人履行合同时预期能够获得的所有潜在收益。
在处理房地产开发商违约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多种形式的法律责任,例如恢复原状、弥补过错或支付相应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所赔偿的损失金额必须等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实际损失,这其中还应包含了当事人履行合同时预期能够获得的所有潜在收益。
购房合同纠纷可通过商议、调停、仲裁和诉讼解决。商议是最佳选择,调停可由相关部门或上级监管部门进行,避免行政干涉。协商无果且拒绝调停时,可依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申请仲裁。若无仲裁条款或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合规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