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判结束后,若双方均未上诉,自第15日起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在法定上诉期内有一方上诉,需等待二审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法律程序的严谨性,避免了因一方不满而频繁上诉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情况。 同时,也给予了当事人充足的上诉机会,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法律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保障。
一审缺席应当是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进行强制执行申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即使是一审人民法院缺席判决,也是可以对此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审缺席怎么强制执行申请,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离婚诉讼是不可能采用缺席判决制度的,离婚案属于原被告都必须到庭的案件,除非其中一方不能正确的表达意思,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以后仍然不到庭的,法院一般会拘传被告,原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缺席也是可以强制执行房产,被告没有出庭经过公示送达后,法院可以缺席审判,这样做出的判决书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原告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被告的房产,在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法院将执行通知经过公示送达后,启动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