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作为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倘若发生涉及该车辆的
意外事故,若最终判定其责任在公司车辆一方,则应由道路运输企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若经查证员工作为
违章驾驶或是故意为之,那么单位就应在此基础上作出适当的
赔偿金额减免。
至于事故的另一方,如果他同样存在失误大意的问题,则他也应对相关的
赔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购买了特定险种的公司而言,保险公司符合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在既定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赔偿。
总的来说,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引发事故后,赔偿责任无疑可由雇主(即用人单位)承担,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尚需视员工是否构成恶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而定。
倘若一旦查明员工存在类似情形,那么他将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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