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隶属于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文本以及具体条款中,关于打架和
斗殴现象被解读为两种性质的行为:
其中,打架指的是双方面对面的冲突,而斗殴则是单方面对另一方的攻击。
基于此,“我推倒了他”这句话,即便从本质上看来是一种
暴力侵害的行为,但却并不符合斗殴的定义。
假如并未引发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后果,那么这类事件最多只能被定性为纷争而非案件。
2.针对该问题所牵扯到的相关纷争,
当事人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进行中间调停,同时也可委托所在地区属下的派出所进行调解。
毕竟双方均为
同居的邻居,朝夕相处,生活中难免出现磕磕碰碰,因此,我们相信只要彼此所有的矛盾都能够迎刃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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