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员工在非工作期间受伤并接受治疗时,雇主需要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些费用的数额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企业规定而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此外,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内部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
员工在非工作期间受伤,雇主需要在法定医疗期内支付病假薪酬或疾病救助费,额度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的80%,就算这比正常最低薪资低也得这么做。这样做就是为了保证员工在生病或受伤不能工作时,基本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
员工非因公负伤,在法定治疗期内,雇主需支付病假薪酬或疾病救济金。具体支付标准为: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公司应根据内部规定和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和执行支付标准。
员工因工作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全额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雇主按月足额支付。若员工申请病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些规定确保了员工的权益,让他们在受伤期间也能维持正常生活。雇主有责任按照法规执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因公负伤,公司将承担治疗与康复费用,确保薪资福利不低于受伤前水平,按月发放。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按出差标准支付,扣除30%后,剩余70%为员工补贴。家属陪护费按当地标准支付。伤残员工可获得一次性补助金,离职时公司还需支付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