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于
网约车而言,转为非运营模式之后,其报废里程仍然需要按照相关
法规中针对营运车辆的六十万公里标准进行规划与计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车主需要携带与相关平台的
解约协议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需使用原件)、完整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及详细填写的申请书等一系列材料前往所在地的客运管理机构进行申请手续办理。
一旦接收到全部所需申请材料,当地客运管理处将有责任在此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此进行妥善处理。
最后,由车主亲自前往车管所,认真履行
机动车性质转变流程,即将车辆的原本营业性质转换成为非营业性质。
除此之外,当运营机动车转为非运营机动车属性,或反之亦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移出车辆管理所
管辖区时,也同样必须在变更完成后向相关车辆管理所
递交变更登记申请,并附上相关法定证明及凭证以供存档。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六十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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