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购房者擅自停止偿还贷款将导致严重债务违约:1. 需承担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经济负担。2. 信誉受损,影响个人信用评级和生活质量。3. 可能遭受银行诉讼,需承担胜诉方的法律费用。慎重考虑后果,避免违约行为。
购商品房遇烂尾,不可擅自停贷,否则违约。建议与银行协商暂缓还款,签停贷协议;若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除销售合同,进而解除抵押合同,无需再还贷。依法维权,保障权益,避免损失。积极应对,重获保障生活环境。
购房者遇烂尾楼,不可擅自停贷,但可采取策略应对:与银行协商暂停支付贷款,达成共识后签停贷协议;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销售合同及抵押合同,以解除贷款义务。依法维权,保障权益。
购烂尾楼后擅自停贷将构成严重违约,须承担后果: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信用受损,甚至面临银行法律诉讼。建议遵守合同,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依法维权,保障权益,避免更大损失。
购买烂尾楼的业主不能擅自实施强制性停贷措施,这违反了银行贷款协议,构成违约行为。业主需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并面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和银行诉讼风险。慎重考虑后果,避免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