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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停贷风险可控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购房者所购房产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时,若能与相关银行达成协议停止贷款支付,或是经过司法审理后被判定无需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均不会对其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然而,若无理取闹自行停止贷款支付,将面临以下严重后果:1.个人信誉遭受损害,为日后各类金融借贷行为带来不便。一旦出现房贷拖欠现象,贷款机构将显露你的还款逾期纪录。各个银行对于逾期时间期限有不同的规定,但即使仅拖欠一天,银行亦可能将此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系统。输入此种逾期信息至信用报告系统,对于今后客户申请信用卡或其他贷款必定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贷款的机会都会大大减小。2.须承担相应的罚息以及滞纳金支出。若因任何原因导致房贷拖欠,银行即刻动用催收手段,敦促债权人及时还清欠款;若拖欠未能解决,便会产生相应的罚息费用。而各个贷款银行对此类惩罚的力度也各不相同,通常在原始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不等。3.遭受银行法律诉讼之风险。根据房贷合同中所设违约条款,倘若债权人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出现逾期还款,就必须进行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金与利息。因此,若房贷债务超过三个月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银行有权依据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法庭提交诉讼申请。此时,法官将采取财产保全等必要手段,冻结贷款人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同时查封已抵押质押的资产状况。上述,即为购房者在购房时所应关注的关于未完成房产建设项目的融资纠纷问题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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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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