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假设你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意外车祸,并且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一是在日常通勤的路线和时间内;二不是因为你个人的主要原因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时候,你的公司会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主动帮你申请相应的保险赔偿,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劳动者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一般企业不担责。但经认定为工伤,企业需承担工伤保险补偿。若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非职工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发的事故伤害,均视为工伤。
员工上班途中致他人受伤需自负法律责任,但自身受伤则由企业赔偿。在交通事故非主责的上班途中受伤属工伤范畴。工伤定义广泛,包括工作场所及与职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伤害和职业病。即便不在工作场所,只要与职业活动紧密相关,所受伤害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员工上班途中致他人受伤需自负法律责任,但自身受伤则由企业赔偿。在交通事故非主责的上班途中受伤属工伤范畴。工伤定义广泛,包括工作场所及与职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伤害和职业病。即便不在工作场所,只要与职业活动紧密相关,所受伤害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遇车祸,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享工伤权益,包括医疗、康复、餐费、交通、住宿、辅助器具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雇主需支付治疗期间工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非工伤则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权益,需向责任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