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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房产过户需哪些税

时间:2024.11.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06人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进行的房地产分割过程中,并不涉及税费的支付。
夫妻共有的不动产属于共同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将原本共有的房地产权属归于其中一方,这只不过是房地产共享所有权的变换,并非现行的房地产契税政策所规范的产生税费的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因而,对于离婚后原来共有房地产权属的归属者而言,无需缴纳相关的房地产契税。
所以说,基于离婚原因导致的房产权变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买卖交易,在夫妻两人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也无须交纳税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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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艾胜律师团队的具备10年以上的人均法律经验,35岁的人均年龄,是一个团队精力、团队经验都在高峰期的团队,能够给当事人一个较高的法律保障服务。 艾胜律师团队致力于精、于简、于新,而非繁冗、复杂、墨守成规,富有法律开拓精神,极力于更新最前沿的法律理念、条文、案例。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艾胜律师团队分工明确,由专精的律师分别负责诉讼、非诉、更新团队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能够给当事人更为专业化、符合最新法律规定的法律服务。 艾栢存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临床医学、法学双学士学位,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本科。北京市玖典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 艾栢存律师曾在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任职高级法务,现执业于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具有审查、修改公司股权、并购、等合同,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合同谈判及起草、负责企业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审核、处理企业所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的诸多经验。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有相当的公司法律事务背景,亦具有丰富的公司劳动争议经验,擅长金融相关纠纷案件,例如:民间借贷、抵押担保、融资租赁、动产买卖、房屋买卖等。 郑胜男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临床医学、法学双学士学位,商务英语学士学位,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本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郑胜男律师毕业后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现执业于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1、郑胜男律师加入律师行业以来,承办案件五百余起,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2、郑胜男律师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有相当的公司法律事务背景。 (1)郑胜男律师具有医学背景,曾为卫计委,多家医院提供法律服务,且具有丰富的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经验,也曾为众多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服务。 (2)郑胜男律师具有土木工程背景,为多家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且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纠纷、不动产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拆迁纠纷等案件经验。 3、郑胜男律师每年承办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北京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拆迁纠纷等案件经验。 4、郑胜男律师承办过诸多比较复杂婚姻家事类案件,在如何分割共同财产、继承财产份额、分家析产等相关法律问题上具备丰富的经验。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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