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锐律师事务所
王纪伟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经过一年的自考和专业学习,对交通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律等相关法律研究比较透彻。于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就职于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数年,深刻了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了解并实践出公司治理的新思路,不断结合实际,积极为公司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贡献了不少力量。2015年实习,在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接触婚姻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案件并积累了不少办案经验,参与了行政纠纷的处理,参加了多起刑事辩护案件,参与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方案。我们将秉承“执业为民”的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使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正义,以饱满的热情为每一位当事人服务,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咨询该律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判罚根据涉案金额而定。具体来说,销售金额在5万元到20万元之间的,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罚金为销售额的50%至200%;销售金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会被判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同样为销售额的50%至200%;销售金额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的,会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也是销售额的50%至200%;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会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同样为销售额的50%至200%,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惩处措施从事生产活动以及商品销售的主体,如若在其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中,采用掺杂、掺假的方式,将伪劣产品与优质产品混为一谈,以次充好,或者是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冒充为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且涉及的销售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着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罚金的数额应当在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得超过销售金额的两倍。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这些主体就会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依然需要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来承担罚金责任。
生产者及销售者故意在其制造或贩售的产品中掺入其他杂质、假装真实产品、滥用低劣品取代优质品,以及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谎称合乎产品质量标准等行为,且销售所得金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但未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罚款金额为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
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关于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罚设定:若涉案销售金额介于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犯罪分子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若是销售金额跨越二十万元但未达到五十万元,则将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制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罪行的法律制裁对于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若涉案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但未超过二十万元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可能被处以罚金;倘若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及以上、但未超过五十万元的,刑期将升至二年至七年之间,同时仍需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二百万元时,则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