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和处罚听证的日期是多久
时间:2024.04.25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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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
听证会的时限问题,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要求。
当涉及到听证请求时,
当事人须在
行政机关发出告知书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出;相应地,行政机关应提前七日向当事人送达书面通知,详细列明听证会的具体日期和地点。
此外,如果行政机关计划对当事人做出诸如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事先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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