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接受教育之前,
劳动者可以签署
劳务合同时需特别注意,若所签署的是具有特定工作任务结束期限的劳务合同,则可以依据劳务合同的期限来决定是否设定
试用期。
然而,同一位雇主和同一名劳动者只能够在合同中设定一次试用期。
在实践过程中,
实习期间也需要签署劳务合同,若是没有签署劳务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劳务合同仅仅规定了试用期,或者说劳务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完全相同,那么试用期并不成立,相应的期限将被视为完整的劳务合同期限。
同样地,同一位雇主和同一名劳动者只能够在合同中设定一次试用期。
对于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活动,一般情况下需要签署
实习协议,与此不同的是,若毕业生在学校毕业后寻找工作单位,通常情况下不再属于实习阶段,而是进入试用期。
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此种情形下,雇主有义务在劳动者正式
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与之签署
书面形式的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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