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在收到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多只需要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到相关部门。若
当事人未在这些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有关部门有权不受理,并会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该当事人。上报的复核申请应详细注明复核请求、原因以及重要的
证据等信息。同一起事故只能进行一次复核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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