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1.当驾驶员不幸身亡时,首先应当由该车辆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存在剩余部分,则由该驾驶员的法定继承人从其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予以补偿。2.若车辆本身并无任何质量问题,且车主在将车辆出借给驾驶员时,驾驶员并不具备驾驶资格,那么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查封和冻结驾驶员所拥有的公司股份。4.针对此类交通事故纠纷,建议您选择事故发生地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若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不幸死亡的行为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判定标准,但未能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的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处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的刑事谅解书,通常特指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受害人和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案件实质性部分达成和解协定后,由受害人所在一方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判定标准(1)凡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应该由该当事人负全责;(2)若由于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应依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区分主次职责,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如果各方都没有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不当行为,又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话,则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丧生并负有主要责任者将会面临刑事处罚。若此类交通事故引发人员死亡事件,犯罪嫌疑人将可能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罚。若是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肇事行为且行为人随后逃离现场,则其所应承受的法律责任将进一步加重,将被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责任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致使他人丧命并承担主要责任者将面临刑事审判。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可能因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的刑事惩罚。如果更严重地在交通运输中发生肇事后逃逸行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红线;若逃逸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罪犯将面临更为严厉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