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隗春绿,女,汉族,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诉讼经验。擅长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遗产继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等业务。 执业理念: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坚信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是自己作为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维护社会公正、坚定法律信仰、保护公民个体的正当利益是自己作为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执业特点:认真专业,细致缜密,擅长为客户制定诉讼方案。 柔中带刚,坚韧不拔,擅长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代理案件 民事诉讼案件 1.北京某公司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2.北京某公司与林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3.北京某公司与崔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4.初某某继承纠纷案; 5.罗某某诉王某某民借贷纠纷案; 6.李某某分家析产纠纷; 7.武某某继承纠纷案; 8. 秦某诉北京某国企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9.夏某等12人诉北京某国企劳动纠纷案; 10.北京某票务公司诉某旅游公司合同纠纷。 拆迁业务 一、北上广深地区 1、上海市闵行区宋某房屋拆迁案; 2、深圳市龙岗区邓某等三人房屋拆迁案; 3、惠州市万某养殖场拆迁案; 二、中部地区 1、山东省临沂市33家房屋拆迁案; 2、山东省滨州市17家房屋拆迁案; 3、河南省商丘市刘某等15家房屋拆迁案; 4、河南省南阳市巴某房屋拆迁案; 5、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白某等14户鱼塘拆迁案; 6、湖北省十堰市周某房屋拆迁案; 7、湖南省湘西龙山县养殖场退养补偿案; 8、云南省孟连县岩某土地征收案; 9、云南省昭通市54户安置协议履行案; 10、四川省资阳市建材厂拆迁补偿案。
咨询该律师当事实婚姻满足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后,婚约在符合规范和正义的情况下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需要证明婚约的存在。对于双方自愿、平等、合法达成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育协议,法律会广泛认可和支持。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却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居住,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在涉及离婚时,首先需要确定婚姻是否成立。如果婚姻成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离婚事宜,签署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公正裁决财产和抚养权等问题。
分居不等于离婚,事实婚姻我国也不承认。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得先签协议,然后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得提供分居两年以上的有效证据,比如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这些证据必须足够充分,才能得到法院的批准。
在事实婚姻期间,对于债务的处理需要深入分析其本质。如果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同意而产生的,那么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债务是由一方超出家庭需求私自产生的,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双方共同同意,否则该债务应该由举债方独立承担。
未婚同居的双方以夫妻相称的,不受离婚制度的约束。对于财产纠纷,通常遵循共同财产原则处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首先会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法院会综合考虑贡献度、共同生活时长等因素,公平划分财产,确保裁决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