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打复工报告就复工会怎样
时间:2024.05.04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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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倘若企业未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即擅自恢复经营活动,将面临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责任。
拒绝履行人民政府在特殊紧急状况下依法所做出的决定和指令,可被施以
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
若
情节严重至
违法程度,可对
责任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
拘留惩罚,并附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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