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1143人阅读
实际情况得具体瞧,得先弄清楚死因跟餐馆到底有没有直接关系。要是因为餐馆的食品或者饮品,给人造成了那种没法逆转的影响最后死了,那餐馆就得负责给人家民事赔偿。要是一起喝酒的人劝酒太厉害,那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就像要是一起喝酒的人明明知道同伴已经喝得没法控制自己了,或者明明知道同伴有那种容易引发不良反应的疾病,还非得使劲劝人家喝酒,那这些人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24人阅读
食品行业的从业者得满足职业健康的要求哦。要是有消化道传染病,像霍乱啦、细菌性及阿米巴性痢疾啦、伤寒啦、甲戊型肝炎之类的,还有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的话,就不能去从事食品相关的工作啦,不然会对食品卫生产生威胁呢,可不能让这些病影响到我们吃的东西呀。
1122人阅读
在娱乐场所意外受伤后,赔偿标准未能达到期望的公平公正,该如何处理在游乐园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游客遭受伤害并与商家在赔偿事宜上产生分歧这一现象,已然涉及到民事侵权诉讼的处理范围之内,不再仅仅是关于商品或服务质量责任以及向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的问题。
1452人阅读
对他人声誉进行恶意侵犯,极有可能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也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伤害,此时,责任人便需履行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法律明确指出,对于在公共场合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或捏造虚假事实对其进行造谣诽谤的行为,应给予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经济惩罚;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同时判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