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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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没在原单位工作的员工,能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直接给社保征收机构交社保费。不过要记住,他们只能交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两种法定的险种哦。要是选择这种方式,员工得清楚地知道并接受其中的限制,这样才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社保缴纳策略,让社保缴纳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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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有明确规定,在医保制度实施前,之前记录的实际工作时长能当作缴费年限。像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在社保并轨改革之前的实际工作年限才会计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这样规定能保证缴费记录既准确又公平,让符合条件的人能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避免因制度差异导致的不公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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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是专门给参保人用来享受医疗保障的卡,可不能借给别人哦。这卡里面的余额能在医保定点的医院支付自己需要出的那部分钱,或者在指定的药房买医保范围内的药。要是把医保卡借给别人用,那可就是违规行为啦。所以呀,大家一定要好好保管医保卡,并且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它,别因为一时疏忽而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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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纳完下个月就开始生效啦,到时候就能用它来买药、看门诊以及住院报销啦。新生儿要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保,那一参保就能享受医保待遇;要是三个月之后才参保,那就得等到下个月才生效,在这之前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哦。要是医保断缴超过三个月,那就得重新缴费六个月(这期间是医疗等待期),过了这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享受医保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