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这个得看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翻到第六百七十五条瞧瞧,就这么说,“借贷期限没讲明白或者模糊不清的,按照第五百一十条来办,仍旧弄不清楚的,借款人想啥时候还就能啥时候还;此刻的债主,也就是咱们这种情况说的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钱给还了。
”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如果借款人没能遵守这个约定的话,那就应该按照之前说好的或者是国家的规定来给付逾期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到期了还没把钱还给我们,我们作为出借人就有权利让他们支付逾期利息。不过,这个条款里面并没有明确规定逾期多长时间才算逾期,只是说了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的规定来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你的男朋友借了钱然后拖很久都不还给咱们的话,别急,我们可以试试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的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来处理这个事情~首先,遵循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矩,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好什么时候还钱或者是怎么算时间,那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给对方发个短信息催促他们早点儿把欠你的还回来。
对了,要是你借出去的钱到期了还没换回来的话,那就记得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这个条款,说白了就是在三年内,去找法院告他。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个好机会。这里边说的三年日子是从你发现自己被侵权或者理应知道出问题的那一天开始算的。超过三年后,要是再想找法院来帮你追债可就难咯,除非法律还有特殊规定,或者法官觉得你有必要延长时效,否则你就只能忍了。
假如你手上的那个借条上面完全没写什么还款日期,或者虽然写了但写得不清不楚的那种情况下,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还是没法准确地知道到底啥时候该还钱的话,那这个时候,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利去提醒、催促这个借款人赶紧把借的钱还给你。这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借条上面没有清楚明白地写出什么具体的还款日期来,那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利让借款人把借的钱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