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关于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而遭遇了交通事故,比如城市交通意外,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车祸是因为他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而且员工没有重大过失,在多数情况下也可以判定为工伤。
中国法律规定,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即使承担同等责任,也视为工伤。只要非个人主要因素导致交通事故,都可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遵守法规,为受损害劳动者办理工伤鉴定。具体包括:工作时间内外因工作受伤、执行工作职责受伤、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等情形。
依据法律规定,工作期间或下班路上如因非个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包括公共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若员工罹患职业病,单位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在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依据法律规定,工作期间或下班路上如因非个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包括公共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若员工罹患职业病,单位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在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上下班遇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过失方为工伤。若事故由员工主要过失导致,则不被认定为工伤。依据法规,仅非员工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方可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