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股权重复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重复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时间:2024.05.2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384人
律师解析:
1.股权价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在股权设立质押期间,犹如股权发生了所有权转移,质权人承受了原本属于出质人的股权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贷情况不足造成的道德风险。这种情况主要指股权质押可能令企业投资者产生“二次融资”的动机,甚至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被恶意掏空。众所周知,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价值息息相关,为了确保股权价值的稳定,质权人需对公司进行持续的评估。
然而,对于尚未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其治理结构相对不够完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再加上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并非合同主体,质权人很难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跟踪了解和掌控,从而使得企业有机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将股权公司的资产掏空,进而使银行债权面临悬空的风险。
3.法律制度不健全带来的法律风险。例如,优先受偿权所蕴含的潜在风险。当出质公司陷入破产境地时,股权质权人并不能像对待担保物那样,对出质股权享有别除权,原因在于公司破产后,其股权的价值几乎为零,其中所包含的如利润分配请求权、公司事务参与权等权利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标准通常是根据股东的出资额、公司章程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配比例可以由股东协商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标准通常是根据股东的出资额、公司章程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配比例可以由股东协商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

股权转让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转让的流程、公司的类型、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审批程序等。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双方达成转让意向后,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内部决......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内部转让股权应如何缴纳税费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私人股权转让:无营业税,个体经营者需缴20%个人所得税(扣除成本和费用),双方按转让价5‰贴印花税。公司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转让收益缴,企业间转让需付5‰印花税,以协议金额计。

    浏览量:1326 2024-06-10
  • 如何认定股权中的夫妻共有关系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夫妻股权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无论是否事先约定,共同财产投资得来的股权都属双方共有。他们享有平等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源于婚前合作投资、婚后共有财产投资、继承赠予、双方约定、婚前个人股权婚后收益及婚后个人投资股权收益。研究焦点限定在夫妻双方共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浏览量:1310 2024-06-10
  • 股权能否进行保全和执行操作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公司股份具有可保全和执行的资格,涉及权益义务。法院执行股权保全需通知持股公司、工商局,避免信息延误导致损失。股权冻结限于转让和分红,不影响股东其他法定权利,如投票、知情等。股份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为强制执行提供法律支持。

    浏览量:1265 2024-06-10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 商业银行股东资格与条件有哪些

    1116人阅读

    商业银行股权转让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先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审查潜在受让股东的资格,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最后按法规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 名义股东把股份转给实际股东怎么办

    1626人阅读

    在我国现行法律下,公司股权的转让是合法有效的,但需遵守一系列规定:需获过半数股东同意,名义与实际股东需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完成登记机关的核准手续,领取新营业执照。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特定条件限制。

  • 名义股东如何解除代持协议

    1538人阅读

    实质股东终止代持协议的方式主要有:友好协商解除,明确权益和义务,签订书面协议;依法解除,需审查法定事由;股权转让,需遵循公司决策程序;任意解除权,但可能需赔偿损失。实际操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决定,并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

  •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是有权处分吗

    1820人阅读

    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境。对于实际出资方,名义股东未经授权处置股权属无权行为。但在公司管理与外部关系中,名义股东有处置权。购买者需按法定程序、合理价格收购并办理变更登记,即合法取得股权。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通常属无权行为,原所有者可收回。若受让人为善意第三方且完成变更登记,则取得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