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帮信罪,也被称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中国刑法中属于“侵犯财产罪”这一分类。此类罪行的特征在于,行为人明明已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但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就是指在明知别人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会严重破坏网络管理秩序,危害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共安全。 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出租、出售给他人,以免成为帮信罪的帮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归类于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一大类之下的一种犯罪行为。该罪行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协助的人或组织。
我们所称的“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毫无疑问地属于公共检察机构受理并代表国家对其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范畴。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起诉的案件,而由于帮信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被明确归入这一类别之中。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在知情情况下,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行为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刑事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