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指合法车辆牌照被非法复制至无牌同款车型。若保险合同未明确“套牌”行为下免责条款,且第三方财损由实际交通事故引发,且“套牌”不必然增加投保车辆风险,保险公司应依据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此举旨在维护保险合同公正性,确保受害者得到合理赔偿。
面对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有权依法维权。首先,应积极与保险公司协商,寻求公正合理的赔偿方案。其次,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执行力。最后,若仲裁未达预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应坚定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套牌车辆不在保险免赔范畴。若其造成交通事故损害,受损方可向套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索赔。若被套牌者明知且默许,需与套牌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受害者有权获得相应保险赔偿。
1.提交诉讼请求状至法院。 2.法院审查后,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 3.被告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逾期不影响审理。 4.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书证等。 6.法庭辩论由原告、被告、第三方发表观点,进行激烈辩论。 7.法官依法判决,可尝试调解,失败则立即判决。 8.宣布判决。
遇到意外且涉及套牌车,套牌车主应自行赔偿。但如被套牌车主自愿允许他人套牌,则需承担连带责任。套牌车因非法无法获得交强险保障,无论被套牌车是否有过失,都需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分担。若被套牌车得到明确授权,也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