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假设我们讨论的是一款市场价格约为10万人民币的新汽车,其所产生的车辆损失保险费用大约在1380元人民币左右,而对于第三方责任保险而言,这笔费用大概会达到1000元人民币。那么根据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通常是以上两项保险费用之和的20%,即(1380+1000)×20%=476元人民币。当车主并未选择投保车辆损失保险时,他们可能需要额外支付200元人民币来获得
不计免赔险的保障。换句话说,在这个特定情境中,车主必须要额外支付这200元人民币以便能够享受到不计免赔险的服务。
法律依据:
《机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每事故高赔偿限额五赔偿档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其保险费用别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保险自愿选择投保条款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每事故高赔偿限额保险计算保险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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