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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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仍可能被拘留。若犯罪嫌疑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妨碍侦查行为,检察院可决定拘留,这是临时性强制手段以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但检察院拘留需符合法定情形与程序,若不存在法定情况,嫌疑人可能处于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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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量刑依据具体情节判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罚金。初犯且情节轻可能判管制或拘役,严重情节会判有期徒刑,量刑还考虑认罪态度、赔偿谅解等酌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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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长在10天到37天之间。公安机关拘留后3天内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接到提请后7天内作出决定,最长37天,最短10天(正常3天提请且检察院3天内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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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继续侦查的期限在法律上有不同规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且每次一个月,这是退回补充侦查时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的期限。此外,不批捕后侦查期间,公安机关若要逮捕被拘留者,一般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