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
周亮律师,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多年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公司治理实务经验丰富。思维严谨,逻辑缜密。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从实际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
咨询该律师孕妇作为嫌疑人并非自动享有取保候审待遇。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强制手段,适用于未羁押的嫌疑人,旨在防止其逃避法律程序。孕妇如需取保候审须满足特定条件,如可能判轻刑、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且怀孕期间对自身或婴儿安全无害。只有在这些情况下,司法部门才会考虑批准。
妊娠期间,法院或公安机关可能依据嫌疑人特殊生理状况和人权考量,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此决策综合考量案件性质、社会危害性评估及相关法律条款,确保在保障法律公正的同时,兼顾孕妇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孕妇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判处有期徒刑但不具社会危害性;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且取保无社会危害性。符合者可依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