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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开展深入沟通,通过全面协商,力求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彼此间可能产生的纷争。
(2)经双方同意,亦可引入第三方人士进行调解,此举意味着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可将矛盾纠纷提交至该第三方手中,由其出面担任调解者角色,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促使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3)若双方因纠纷无法自行解决,可选择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通常为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从而有效化解矛盾。
(4)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得到妥善解决时,业主有权向其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寻求行政干预。
(5)若以上所有手段皆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业主需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递交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公正判决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您在投诉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证据的收集、整理;重点搜集物业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的相关证据,证据要充分完整;针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该部门系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应当注意尽量不要采用口头投诉的方式,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如投诉无法解决争议的,建议您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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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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