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故意伤害罪乃是指行为人为追求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之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行为通常涉及到直接运用暴力或者采取其他各种途径给他人身体带来实际性的伤害。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此种犯罪行为的核心关键所在——他必须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将会导致他人受到伤害,并且有意愿或者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
针对故意伤害罪的调查工作,一般会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线索追寻:首先,明确犯罪事实的真相:包括确立伤害行为是否真正发生,受害者受伤情况的严重性,以及罪犯实施攻击行为时是否存在预先策划或者主观恶意的企图。其次,揭示好手动机的本质:通过深入探索疑犯与受害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了解他们之间是否曾经存在过争执、纠纷之类可能导致伤害事件产生的诱因。
在处理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公安局通常首先担负起侦查的重任,然后将调查结果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和起诉。当检察机关核实在该案中存在犯罪事实并需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时,便会启动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的程序。同时,被侵害方或者其享有法定代理权的人亦可委托律师自行发起诉讼。在此过程中,中国《刑事诉讼法》为我们提供了清晰且详尽的程序指导。
在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的索赔内容涵盖了医疗、护理、误工、营养和交通等方面。其中,医疗费以实际支付为准;护理费可参考护理人员的收入或当地护工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营养费根据伤残程度和医嘱进行估算;交通费按照实际治疗或转院的费用来列支。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加害人获得受害者谅解,对被告人量刑会有积极影响,但不是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受害者同意谅解,被告人可能会获得减轻刑法或缓期执行的优惠。不过,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即便得到谅解,被告人仍可能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