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
束鹏杰律师,男,现任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镇江市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丹阳市行风热线特邀律师嘉宾。其论文《浅谈偶然防卫》获镇江市法律论文大赛二等奖。 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市场,以“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执业理念。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成功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例,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联系方式:手机(微信同号):18651273069邮箱:841619219qq.com
咨询该律师聚众斗殴罪,并非只有三人以上才构成。它强调的是群体性质和规模大小,主要是因为聚众斗殴会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参与人数众多,形成帮派,经常发生暴力冲突,这才是构成犯罪的关键,而不是单纯看参与人数。
在聚众斗殴罪中,若参与者有十个人以上,就会被视为人数众多,通常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参与者的作用、是否有组织预谋等因素。如果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那么责任人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制裁。
针对聚众斗殴犯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参考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九十二条。在刑事诉讼案中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的是代理律师,他们能够运用精深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被告人寻找和揭示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罪责的情况,从而有效地影响法庭对被告方进行量刑时的决策。诸如被告人身怀自首行为、立下重大贡献、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等诸多细节,律师皆可作为辩护的重要线索,提出针对性强的辩护意见。
聚众斗殴罪并非必然需要导致人身伤害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聚众斗殴罪特指的是那些有组织、有计划地聚集众人以群体形态彼此进行斗殴,从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因此,是否造成了轻重至重伤的伤害只是在量刑环节所要考量的诸多因素之一,而绝非构成此项犯罪行为的必备前提条件。
聚众斗殴罪涉及十人以上人员该如何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例,对于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戒;若案件情节存在特定状况,则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与者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法院在做出量刑裁决时会根据个案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应当适度减轻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