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阶段,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拘留期。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行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当事人开具担保文书,以此保证其不会逃离相关调查工作,并且能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法律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擅自离开所在市、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了,得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接到传讯通知要按时到案接受询问,不能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也是违法的。
撤销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经核实,嫌疑人不应承担责任;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三是需要更改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12个月,对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限为6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侦查等工作不会停止。 如果经核实嫌疑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相关机关应解除强制措施,并通知嫌疑人及其所在单位。
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它要求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或保证金,以此保证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保障其人身自由。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一些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境,变更信息时需要在24小时内报告,并且要及时应传等。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种比较重要的强制措施。 它适用于一些比较轻微的案件,比如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还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综合评估下来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案件。 此外,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