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关于“帮信罪”的相关知识,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所谓“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协助或支持的行为。然而,如果涉案人员能够证明自己对相关事实并不知情,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将会相对减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行为。如果涉案人员宣称自己对相关事实并不知情,那么法院将会依据该人士的行为、知识水平、行业规范以及是否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考量,从而作出判定该人是否确实存在“明知”情节的判决。
在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涉及支付结算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二是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援助,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三是经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超过一万元人民币;四是为三个或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五是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六是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七是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八是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数量超过二十张。
如何判定在帮信罪中的真实不知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被认定为“帮信”罪行,仅当有确凿证据证明有关人员并不了解相关情况时,才能被判定为“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帮信”罪名将不成立。
公安机关如何判定是否存在帮信罪的犯罪共谋针对帮信罪所涉及到不知情的判断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处理帮信罪的刑事诉讼案件时,任何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认定都必须要有可靠的证据作为依托,因此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关物体或者文书等证据材料的收集,才能证明被告人确实属于不知情的状态;2.其他人证以及证人笔录等形式的证据,也是证明被告人不知情的有力手段之一,通过寻求相关的目击者提供证词,证明被告人对案件的本质实况毫不知情或者当时并未身处现场,或者是有相关的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被告人在案件发生时并未在场,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被告人对案件不知情的有效依据;3.如果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即便暂时无法获取到相关的证据和线索,使得公安机关无法介入调查,但仍然会将该案件记录在案,以便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