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涉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之一的“危险驾驶”所涉驾照的扣留时限,往往与其案子的处理周期紧密关联。在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以及法院进行审理期间,驾驶证有可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依法予以扣留。然而,扣留时长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异,可能在数个月至一年之间浮动。在案件的判决执行完毕之后,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驾照是返还原主还是予以吊销。
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触及刑法时,该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羁押监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具有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权力。在此期间,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嫌疑人均需在看守所内接受司法程序的审理和等待裁决结果的公布。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涉及到的车辆扣押问题,一般是等到案件的侦查工作完全结束之后,再由法院根据判决结果来决定如何处置。假如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最终被判定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该车辆就有可能被视为犯罪工具而予以没收;反之,如果他们被判无罪或者没有被施加任何涉及财产方面的刑罚,那么这辆车将会在案件完结之后归还给当事人。
倘若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的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这些车辆将会面临公安部门的强制性扣押。此举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必要的调查证据以及防止不法行为的进一步扩大与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拥有权利对有可能潜在藏匿着犯罪证据的物品或嫌疑人进行扣押。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样赋予了执法机构对于违法车辆的处置权。
危险驾驶罪可不仅仅是扣分那么简单,它已经上升到刑事犯罪的范畴了。一旦罪名成立,驾照也就直接吊销了,可不是扣几分就能了事的。这个罪名涵盖了很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比如醉酒驾驶、竞速飙车等等。这些行为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法律对其严惩不贷,就是为了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