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深耕婚姻家事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财富管理与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圳电视台《约见大律师》特邀嘉宾、央视《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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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若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双方能协商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婚后购买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平均分配;男方婚前购买且仅登记在其名下、婚后无共同还贷的,房子归男方,女方可获补偿。若女方出轨有过错,男方分割财产时可多分,具体比例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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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仅因老婆把钱花在自己身上起诉很难获法院支持,婚姻中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权,合理用于自身日常生活不算侵权。但花费行为违反财产协议、恶意挥霍或转移财产损害另一方权益时,另一方收集证据可起诉。总之,能否起诉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可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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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患精神病,财产分割需综合多因素。若其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先确定监护人代处理财产事宜。通常依双方具体状况、家庭贡献等公平合理分割。双方有经济能力时,按意愿和实际情况恰当分割保障基本生活,同时充分考虑患病方合法权益,留存必要生活费,做到兼顾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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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外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一方过错致另一方精神受伤的补偿,有特定指向和目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先分夫妻共同财产,受害方再单独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二者法律概念、范畴不同,适用情形、规定及确定方式各异,不能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