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之
犯罪亦有可能未遭判处
法定刑罚,而仅受到短期
拘役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
行为人在过失情况下使用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惩治;
情节轻微者,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
法律制裁。
然而,若行为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且尚未引发严重后果,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若其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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