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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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满足法定条件可能会被拘留。经济犯罪包括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违法或重大嫌疑者进行拘留。如果证据确凿,并且犯罪嫌疑人有逃跑、毁灭证据等嫌疑,公安机关可以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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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被明确定义为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与经济犯罪有所区分。这一罪行主要涉及以非法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虽然可能涉及经济因素,但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在于其强制性和非法性,因此不属于经济犯罪范畴。它更侧重于对个人财产权的直接侵犯,而非涉及更广泛的经济活动或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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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若判定经济犯罪行为成立,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或检察机关在侦查案件时,遇到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经济犯罪行为符合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等特定情况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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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行为不应该被划入经济犯罪的范畴。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这些人通过诱骗、挟持、收买、贩卖、接送以及中间转运等手段对孩子进行控制,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孩子们的合法权益,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此类犯罪的本质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而不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