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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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赶行为不一定是故意伤害行为。主观上,追赶为正当目标且无伤害故意通常不构成故意伤害,但追赶时明知可能致被追赶者严重伤害且放任或促成则可能构成。客观上,要考察追赶行为与被追赶者伤害间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被追赶者自身原因致伤且追赶未超合理范围难认定为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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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罚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伤害程度量刑。聚众实施相关行为是加重情节,数罪并罚按相关原则确定刑期,具体量刑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量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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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纠集多人多次寻衅滋事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罚金。故意伤害罪按伤害程度量刑,从三年以下到死刑不等。两者区分关键在主观故意与行为特征,案件中要综合多方面判断罪名认定与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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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是严重之事,会面临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民事方面,侵权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遵循填平原则,赔偿修复、购置、价值贬损等费用。刑事上,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构成犯罪,不同地区数额较大标准不同,犯罪者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特别巨大等情况处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