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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360人
律师解析:
小股东在特定情形下享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之权,然而在此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首先,请求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小股东应满足在长达一百八十日以上的期间内独立或合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达到百分之一以上;
其次,小股东必须已向监事会或无监事会设置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发出书面函件,请求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再者,如果监事会或无监事会设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仍然拒绝提出诉讼,亦或是自接到请求之日起屆满三十日后尚未发起诉讼,抑或因情况紧急导致若不立即采取行动将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时,小股东方可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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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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