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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扣车后,何时可取回车辆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1.对于单纯的酒驾行为,根据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进行为期10天的扣押,最长可达15天。
并要求驾驶员积极配合缴纳罚款之后,由车主本人前来领取车辆。
若驾驶员与车主身份相同的话,那么也只能待注销拘留手续结束后方能将车辆取回。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扣押期间的车辆,当事人们须在接到处理通知或提供、补办了相关证明或手续且经过认真核实后,交管部门将依法及时归还给您。
请您耐心等待交管部门核实处理的时间,通常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
如需继续延长,则需得到县级以上交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将期限延长至最多15个工作日。
核实时间应从驾驶者或车主人士提供被扣押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开始,并办理相应手续,或者开始接收处理之日起计算。
2.当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时,扣押期限通常为30天,但为了确保事件得到妥善解决,最长期限可延长至60天。
请注意,扣押期限一律不得超过30天,如案件情况较为严重、复杂,需要反复对比和确认的,需征得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延长三十天;
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例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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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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