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法商家在街头小卖部贩卖假冒香烟所应承受之惩罚,其额度是根据其
违法所得来决定的。
根据相关
法规,买卖假冒烟草制品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后果是基于特定的金额而定。
若涉案销售额未满人民币50,000元的制造和经销
虚假或低质量产品的行径一般属于
违法行为,此种情况下可以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规进行相应的
行政处罚。
然而,如果诸如制造者及销售者等
行为人蓄意制作、销售
假冒产品,且其所涉及的销售额达到了我国
刑法规定的50,000元以上标准,那么这一行为就构成了
犯罪。
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可供参考:
1.当行为人为销售目的而制造和租赁虚假或低质量产品的总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000元但小于等于200,000元的,法院将判处被告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同时应缴纳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罚款;
2.假如行为人为销售目的而制造和租赁虚假或低质量产品的总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00,000元但小于等于500,000元的,法院将对被告人
判刑两年以上七年以下,并需支付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
3.如果行为人为销售目的而制造和租赁虚假或低质量产品的总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0,000元但小于等于2,000,000元的,那么法院会对被告人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仍需支付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款;
4.倘若行为人为销售目的而制造和租赁虚假或低质量产品的总额超过了人民币2,000,000元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将会对被告人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且需要支付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