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要基于四个要素:稳定合同关系、违约行为(未按约履行)、实际损害以及违约与损害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合同要有效,违约要成立,损害要明确,而且因果关系要直接相关。
违约的前提是真实存在的未履行或不符合同约定义务。这种行为必须导致实际损害,比如物质损失或不良后果。损害和违约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候违约方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仍然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违约行为就是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损害事实就是违约行为导致对方财产和非财产的损失。两者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就是说损害是由违约直接造成的。违约方可能要承担过失责任,但在特定合同中,即使没有过失,也需要赔偿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素包括:违约行为、实际损害、因果关联及违约方过失。但排除两类情况:一是由市场风险如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二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这些均不属于违约赔偿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