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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8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诉讼时效已过的相关事宜,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进行维权手段:
首先,他/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
尽管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债权人失去的也仅仅限于胜诉权,然而债权本身的实体权益并未丧失,债权关系依然存在。
在此种情况之下,债务人虽然有权拒绝履行债务人的义务,法官仍需尊重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只不过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和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和请求权随着时限超过而消失。
因此,即使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才提出诉讼,司法机构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和审理。
其次,债权人亦可考虑让债务人继续按照原定计划还款。
假如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债券人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债务人无权以不当得利等借口请求债权人返还资金。
最后,若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保证人,那么债权人还可以寻求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将随同债务人违反债权期间的问题一并解决,如果保证人自愿提供支持还款,那么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受到法律的全力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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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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