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所签订的
赠与协议可被视为具有附加条件性质的合同,该等条件既包含了赠与义务的生效条件,又包括了解除条件。
在理论上,
赠予合同同样被承认具有
民事法律行为的属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可附加合理且适当的条件,但当这些条件本身与其性质相冲突、矛盾或有违伦理道德之时,则不应实施此种附条件行为。
对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只有在条件被满足后才能正式生效;
而对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条件实现,行为便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