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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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主要有两种原则。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意思是在诊疗活动中,只有当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时,才需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假如患者受到了损害,而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就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得承担赔偿责任。这两种原则在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中起着重要作用,帮助确定谁该为医疗纠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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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要是达到一级的程度,那很可能就得承担刑事责任啦。医生在给患者诊疗的时候,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致使患者出现伤亡情况,这就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啦,这种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知道,医疗事故可不是简简单单的过失行为哦,而是医务工作者严重违反了医疗规定,从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甚至死亡,这种时候就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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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要是导致人死亡,那很可能就构成犯罪啦。要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把就诊的人给弄没了,或者让人家身体受了很严重的伤害,那就构成医疗事故罪啦。到时候,医务人员就得承担刑事责任咯。不过呢,到底是不是真的构成犯罪,得把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啦、因果关系之类的好多方面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一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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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一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得有过错,就像医生开错了药或者操作不当啥的;二是患者得有损害后果,比如患者病情加重或者身体受伤之类的;三是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得存在因果关系,意思就是因为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才导致了患者的损害后果。这三个要件哪一个都不能少,不存在少了某个要件不算医疗纠纷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