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高莹莹,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内知名院校毕业,拥有多年实战经验,办理案件数百余起。不忘初心、律己擅法,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维护权益。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刑事辩护。高莹莹律师团队组成:高莹莹律师、谭阳律师、付瑶律师,均拥有多年执业经验,团队致力于专业、严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程度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咨询该律师1693人阅读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不去,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违反规定不去,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1717人阅读
取保候审不能随便变更。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变更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一般来说,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案件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更重的刑罚等,可能会变更取保候审的措施。
1662人阅读
根据《刑诉法》二百九十条规定,要是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啦,公安机关就能建议检察院从宽处理哦。这就表示,经调解达成和解的案子,那个协议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呢,还可能让司法机关从轻发落呢。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呀,调解工作是很受鼓励的,要是和解成功啦,被告就有很大可能被减轻处罚哦。
1972人阅读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没有刑事责任。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