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若在此期间内超过一个多月而没有适时解除,则有可能已经超越了法定的最长期限。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违反法律程序,因为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应立即解除该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如若未能按时解除,可能会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合法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其中包括可能出现的人身自由受限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然而,对于具体案件的
处理方式,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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