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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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婚前买房子,一般来说不算共同财产哦。不过要是一方在婚前就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款,还办了贷款,然后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啦,那要是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呢,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婚后房子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就可以看作是共同财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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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登记名字的问题,得看双方咋想和实际情况咋样。要是双方都乐意房子共有,那就登记双方名字,这能表明对房屋所有权有共同的权利。共有关系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在银行办贷款的时候,两个署名的人都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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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能把对方名字加上。要是一方婚前就有房子,婚后把配偶名字加进去,这就相当于对婚前个人财产所有权有了新的约定啦。这种做法呢,其实就是把婚前财富的归属重新明确了一下,从常理推断来看,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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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全款购置的房产,只登记了男方名字,一般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啦。不过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来还贷款,那女方就有权利要求分割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哦。要是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得一起承担贷款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啦,并且由房产的所有者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呢。具体到每个案子,得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哦。